中心设理事会和监事会,理事会5人,设理事长1人,外联、财务、社工组、宣传理事各1人,监事1人,有主管单位团区委派驻,负责监督管理。专职工作人员3人,项目兼职人员5人。专职中持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1人,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1人,社工专业本科生1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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